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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大学生讲堂”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01/06 12:04:53 浏览次数:
景德镇陶瓷学院“大学生讲堂”管理办法
大学生讲堂是为学有所专、学有所长,尤其是在某一领域有研究、有见解的同学开辟畅谈学习收获、交流学习心得,开展学术交流的领域。为规范其管理,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管理规定》,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1、开设大学生讲堂的学生,在每学期初向所在院(系)团总支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学生讲堂申请表》和个人简历。
2、各院(系)团总支对申请开设讲堂的学生进行资格审定后,报校团委书面审批。
3、被批准开设讲堂的学生应在批准后一周内将讲稿交到校团委进行审查。
4、开讲的学生要遵守课堂讲授纪律,在讲台上,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若有违犯者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学生每学期内只能申请开设一次大学生讲堂,每开设一次大学生讲堂,该学期可获得科技活动一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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