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出国研修选拔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01/06 12:03:15 浏览次数: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出国研修选拔管理规定
 
为了扩大我校的对外办学与交流,加强与国外协作学校的合作,按照我校与有关学校协议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出国研修。为做好选拔、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荣获校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代表;
2、荣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代表;
3、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代表;
4、符合上述3条中的一条,且身体健康,符合出国体检条件。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出国研修,并公布每批出国研修的组织方案、学生人数及其构成;
学生根据学校出国研修方案的具体要求,向所在院(系)党总支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各院(系)党总支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和推荐;
3、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进行审核;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出国相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1、学出国经费由学生个人和学校奖励金各承担出国所需经费的50%;
2、学生出国研修团队的领队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派一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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