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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出国研修选拔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01/06 12:03:15 浏览次数: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
出国
研修选拔管理规定
为了扩大我校的对外办学与交流,加强与国外协作学校的合作,按照我校与有关学校协议文件精神,我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
出国
研修。为做好选拔、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
、荣获校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代表;
2
、荣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代表;
3
、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代表;
4
、符合上述
3条中的一条,且身体健康,符合
出国
体检条件。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
、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
出国
研修,并公布每批
出国
研修的组织方案、学生人数及其构成;
学生根据学校
出国
研修方案的具体要求,向所在院(系)党总支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
、各院(系)党总支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和推荐;
3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进行审核;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
出国
相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1
、学
生
出国
经费由学生
个人和学校奖励金各承担
出国
所需经费的
50%;
2
、学生
出国
研修团队的领队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派一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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