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全省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15:28:2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全省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有关事项的通

知》(赣财购【2015】5号),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系统所属各加油站为2015年江西省公务用车

唯一定点加油供应单位。因此,2015年加油应选择中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系统所属各加油站,除此

之外的其他加油站的加油费自2015年5月1日起本部和科院将不予以付款。2016年的定点加油供应

单位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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